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0 20:35:43 出处:知识阅读(143)
责任编辑:付基恒
省人社厅实施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记者18日获悉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办理补缴时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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